我荣幸地被推选为人民陪审员,这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是组织和人民对我们的信任和关爱。作为人民陪审员,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履职行使权利有三点体会。
第一,强化意识建设,适应陪审需要。在工作中,首先从自己做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在人民群众中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在人民群众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减少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误解,减少隔阂,为构建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环境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第二,正确行使权利,维护法官形象。一方面是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始终保持冷静科学态度,对事实作出准确的判断,另一方面是正确行使权利。作为陪审员,要配合审判长工作,服从庭审安排;既能把握好工作的尺度和角度,又能杜绝陪而不审当陪衬。在具体工作中,依据自己朴素的正义感作出合乎“公道”、“良心”的判断,正解行使权利,以彰显公平和正义,维护法官的形象。
第三,突出审判重点,维护法律尊严。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能以积极姿态,参与到案件的审判中去。一方面与法官密切配合,认真听取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和审理;另一方面在审理、评议、表决案件的过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评议案件时,作为业外人士,能依照自己的意志判断事实,从不同角度分析案件,并敢于发表自己独到的见解,做好案件的审判工作。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自觉增强陪审工作的神圣感和使命感,做一名知法、守法、护法的使者,切实做到维护好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