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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不可轻信微信圈里的陌生人

  发布时间:2018-04-17 14:29:43


    当今时代,互联网络发达,通讯方式先进,从学生到老年人,手里都有手机,人人的手机里都有微信朋友圈,微信成了亲朋之间快捷、省事、省钱的联络方式,极大方便了广大群众的不同之需。

    然而,有利就有弊。有的居心叵测的人就利用微信发布一些虚假信息,或诱人钱财,或骗人美色,总是想通过微信干损人利已的勾当。还有的人为贪图便宜,打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的擦边球,假意在微信圈里寻求所谓的帮助,让人上当受骗。

    最近。我参加了一起在微信圈里利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的刑事案件审理,案件很简单,却很典型,是以起到警示人们的作用。

    2016年10月的一天,被害人柳某青的外甥女闫某晶听说柳的儿子因盗窃他人手机被肇州县公安局收监。便在微信上与自称在肇州公安局上班的叫“张威”的人聊天,向张说明情况后,张称能将柳的儿子从看守所转到拘留所后尽快释放,但需要1万元钱走关系。闫某晶将此事告诉了被害人柳某青,柳某青于2016年10月24日上午,在肇州县公安局大门附近与“张威”见面,在车内将1万元钱交给了“张威”。张说公安局的人都抽烟,柳又给了他400元买烟钱.“张威”下车后大摇大摆地向公安局院里走去。过了一个多月,柳的儿子还没回家,一打听还在看守所审查,知道事没办成,就找“张威”退钱,可张就是不说话,于是柳某青报警。

    警方于2017年2月23日将“张威”抓获。经查,“张威”系假名,真名叫张某威,系安达市一农民,在微信朋友圈里用公安的警徽代替头像,有人问在何处工作时,就回答在肇州县公安局。可以说张用的是守株待兔的方法等待被害人撞上门,果真有人找来了,让他骗了一把。

    这个案件告诉我们,预防微信诈骗的关键,就是不能贪图便宜,不能存有钻法律空子,曲线对抗法律制裁的想法,更不能轻易相信微信圈里的陌生人(作者单位:肇州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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