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赵某与被告杨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被告杨某赔偿原告赵某医疗费19636.93元。案件因杨某与赵某因园子旁边空地使用上发生争议,随后杨某将赵某用铁锹打伤,赵某构成轻伤,肇州县人民法院对杨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经鉴定共产生医疗费用19636.93元。
申请执行人赵某多次与杨某联系,索要医疗费用。但杨某百般推诿,赵某无奈,于2018年1月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索要因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医疗费。
在执行该案件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是执行案件中一种比较难的骨头案,如何执行该类案件?
一是充分了解案件的起因。由于两家是前后院邻里,一起简单的邻里纠纷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现在的关系也比较紧张,及时做好安抚、运用好情与法的角度。
二是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在对被执行人李某的财产进行查控后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调查、查询被执行人是否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三是用好执行措施。考虑到被执行人可能已经不会把存款存在银行,决定对被执行人作出拘留决定书和限制高消费。
执行法官研判、分析该案件后决定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对其说服,案件的标的额度并不是很大,了解到被执行人杨某已经受到过刑事处罚就不想再赔偿申请执行人赵某的医疗费用,被执行人杨某有比较严重的抵触行为,想要规避执行,执行法官决定对与执行人杨某的家属尝试沟通,经过几次的沟通,效果不是很明显,主要的矛盾在于申请人言语刺激了被执行人杨某才将其打伤,最后执行法官决定背水一战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及其家人找到一起,经过长达两个小时对被执行人及家属的思想工作,申请人也承认当时自己言语过激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对此也表示很后悔,园子旁边空地使用上也不在争议。
一句简单的话语说出来很简单但是法官做起来却很难,被执行人听后答应给付赔偿金20000元(含迟延履行金),通过一系列的措施终于迎来了柳暗花明,此案予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