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2014年5月,周某因家中盖房,在吕某处赊购水泥、苯板、地板砖、五金、电料等建筑材料共计人民币15487元,并给吕某出具欠据一枚,后来吕某多次向周某索要此款,周某均拒绝给付,无奈,吕某将周某诉至法院,经肇州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周某给付原告吕某建材款15487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4元,由被告承担。判决生效后,周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吕某于2017年9月5日向肇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6月6日,在市中院组织的“雷霆利剑”专项执行行动中,我院执行干警突袭至被执行人周某家中,当时门反锁着,执行法警在窗外向里看,并没有发现被执行人,他们把门敲开进入被执行人家中时也没有发现被执行人。这时一名法警看到床上很乱,而床边有一件白色短袖,他断定被执行人一定在家,于是,经过仔细搜索,终于在窗帘和卧床的空隙中发现了光着上身躺在地上的被执行人周某。得知被执行人周某已被找到,干警门迅速冲进屋内将被执行人控制并带走。
“雷霆利剑”执行行动震慑和打击了一批“老赖”,让那些存在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知道了逃避执行的严重后果,同时也向社会宣传了我们的执行工作和执行干警,让全社会都关注执行,了解执行,理解执行,支持执行。还社会一个诚信的环境,给群众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