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十
鲍某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案
一、基本案情
哈尔滨市某建筑工程公司与哈尔滨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纠纷一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5月7日作出民事判决,被告不服并提出上诉。2015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哈尔滨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给付哈尔滨市某建筑工程公司工程款、违约金等合计3千余万元。二审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2016年1月9日,哈尔滨市某建筑工程公司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月21日立案执行,于2016年1月24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将其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被执行人仍拒不配合法院执行,亦拒绝报告财产。经执行法院查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于2013年9月6日对被执行人开发建设的90套房产进行了诉讼保全,但其法定代表人鲍某某藐视法律规定,在2013年9月8日至2015年9月8日期间,公然利用电视等媒体将43套被法院查封的房产售出,所得价款共1800余万元。另据查明,在收到二审判决书后,鲍某某于2016年1月15日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与公司毫无关系的张某某。因鲍某某涉嫌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2017年12月,执行法院将案件移送哈尔滨市公安局,哈尔滨市公安局指定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立案侦查。2018年4月4日,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鲍某某犯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并向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6月14日,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判决鲍某某犯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二、典型意义
本案被执行人哈尔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鲍某某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且非法销售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房产,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该案例说明,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样,均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破坏了社会法治环境、诚信环境,是人民法院依法打击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