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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肇州县人民法院宣传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9-05-07 10:33:06


    按照市政法委《关于组织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内容

    1、政策法规解读。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公众的识别能力。

    2、“黑恶”相关案例剖析。宣传典型的非法案列,以案说法,揭示黑恶势力社会危害,宣传“扫黑除恶”积极意义,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黑恶”。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院里各科室统筹规划、周密安排,切实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各科室明确专人负责,从而做好宣传月活动保障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提高宣传实效。各科室要注意把握辖区内非法集资的规律和特点,突出宣传重点,特别是加强对重点人群、领域、区域的宣传,确保宣传活动全覆盖。

    (三)及时总结反馈。宣传月活动期间,要联系宣传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并且要在宣传月活动结束时,将活动过程中总结的重要情况、典型经验及时上报。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在此次宣传活动基础上,注重总结提高,也要善于借鉴其他地区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宣传,坚持持续宣传,加强全面宣传,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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