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机构设置模式和人员配置方式,6月14日下午,肇州法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我院院长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王国君主持,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王国君科长传达了《省高院关于印发<全省各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宣读了《肇州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讲解了肇州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
我院院长强调,一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认识到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省高院关于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改革决心,充分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利益调整,传递改革正能量,确保司改目标不动摇,改革方向不走偏。二要科学组织实施,提高内设机构改革的实际效能。按照省编办、省高院“通知”的具体要求,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积极争取县人大、县组织部、县编办有关部门的支持,科学设置审判业务机构,加快构建符合司法规律和我院实际的内设机构体系。三要认真履职尽责,高质高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主管领导要做好表率,切实担负起责任,周密安排组织,严格改革纪律,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深入细致做好干警思想工作,同时要注意做好改革期间的工作衔接,确保改革过程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改革有序,以担当实干、求真务实的精神确保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及要求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