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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与义务

发布时间:2021-04-08 14:46:53


1.人民陪审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审判活动权。

(2)独立发表意见权。

(3)获得履职保障权。

(4)对案件的独立判断权。

(5)案件表决权。

(6)人身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权。

(7)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的权利。

(8)参加审判活动期间,实际工作日获得补助的权利。

(9)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获得补助的权利。

2.人民陪审员有以下义务

(1)忠实履行审判职责

(2)保守审判秘密

(3)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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