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雨佳,女,1974年4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97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肇州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近三年她办理刑事、民事、执行异议、非诉执行、撤销缓刑等各类案件468件,无质量差错案件,当事人多次向她赠送锦旗表示谢意,在当事人眼里,她是一个“仁爱、无我、奉献”的好法官。她撰写的调研文章多次在省市获奖,并且连续多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公务员。
一、勤奋钻研精业务 为民服务提素养
自参加工作以来,她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立党为公,司法为民,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养,确保办案的公正和效率。她考上了在职法律研究生,并获得了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做到了法律适用准确与公正。同时她善于理论研究,撰写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研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研究》等调研文章在省市组织的论文研讨评选活动中获得了一、二、三等奖,她用精湛的业务知识展示了铁人式好法官的良好风貌,默默坚守住属于自己的一片蓝天。
二、擅用方法巧办案 一腔柔情解纷争
近年来,她主要办理发回重审、再审、执行裁决、非诉执行、破产案件,争议多、难度大,她经常加班,研究案情到深夜。她把当事人当作亲人,用爱感化、以理服人,公平公正办理好每一起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从2018年截止到目前,她办结各类案件478件。
在贾某某继承纠纷重审案件中,她五次实地走访调查,查清事实,在遭到被告家人围攻后,她带法警到现场协助房屋评估,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房屋的评估价格,依法判决了房屋归属和补偿他人投入,双方均满意服判。李某诉崔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再审案件中,崔某对原审判决中赔偿车辆贬值损失4万元不服,因自己是外地人怕吃亏,不同意调解。她用换位思考的方式,说道理,讲法理,成功调解结案,被告赔偿原告3万元。张某故意杀人未遂重审案中,她摆道理、讲得失,用真情打动了被告人的姐姐,代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4.5万元,最后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双方家庭都很满意。杨某诉徐某、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经过深入了解,此案系亲属之间因感情纠葛引起,绝对不能就案办案,她通过讲传统、论美德、顾亲情,用爱唤醒他们的心灵,同时现场释法讲后果,最终亲人之间和好如初,案件调解成功,撤案息诉两起相关案件。董某诉李某、于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再审发回重审案,该案从最初立案到判决生效历时四年多,经过中院二审、高院再审审查发回重审。接过此案后,她外出认真细致调查,固定证据,依法判决,原、被告双方均服判息诉。原告的母亲亲自从深圳送来“厚德尚法、明察公正”的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她就是这样一名法官,用情感化解矛盾,用智慧定止纷争。当事人时常对她说:“你真是一个好法官!”
三、品德高尚重情义 捐资济困为民情
善多德自高,德高品自正,品正自化人。自2009年开始,苏雨佳在坚持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的同时,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正能量,热心公益事业,多次为大病救助患者捐款100元-500元不等,默默无闻地做着奉献,为困难家庭捐物,为幼儿园的孩子捐献爱心学习机,坚持日行一善。2018年5月,她帮助单位已经去世的同事王向明儿子2000元钱,2018年7月为帮扶的贫困户王吉东买了一台5000元的电动三轮车,2020年1月为武汉疫情捐款2000元钱。一日不劳,一日不食,每天都努力工作就是践行为民宗旨,是最好的日行一善。
爱的最高境界是无我,情的最深层次是无求。怀揣一颗仁爱的心,怀着一种悲悯的情,苏雨佳同志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但在她身上,却闪烁着当代人民法官的情操与风采,她正以出色的工作、廉洁的作风和无私的奉献,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为天平增辉,为国徽添彩。
她就是这样一名纯粹为人民服务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