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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驱车千里异地执行房产

发布时间:2021-08-02 16:02:10




  近日,肇州法院执行局就接收到了一件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为费某,被执行人为孙某。2015年,被执行人孙某向申请人费某借款,并约定同年偿还,后经过申请人多次索要,被执行人均以无钱为由拒不偿还。2020年费某将孙某诉讼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债务。法院判决费某胜诉后,其向肇州法院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调查被执行人孙某的财产线索,但都未发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也未向本院报告财产。在多次约谈过程中,被执行人无意间说过其曾在龙江县干过工程,法院执行干警经询问相关当事人,确认其在龙江县有一套车库可供执行。

  执行干警遂决定立即前往龙江县,对该执行财产进行细致调查,防备被执行人转移财产。2021年7月21日,两名执行干警由肇州县出发,驱车1000里地至龙江县查询财产线索。经住建局、房产、开发公司、小区物业走访,核实被执行人在龙江县确有房产可供执行,遂决定立即对上述房产采取保全措施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案件过程中,最难的就是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本次执行案件过程中,执行干警不怕困难,不惧长途,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用身体力行践行了,作为法院执行干警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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