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到肇州法院执行局向执行法官送上锦旗,感谢执行法官执法公正,办事快捷。
刘某在韩某处赊购饲料,共欠韩某饲料款42000元。经肇州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韩某到肇州法院申请执行,经执行局长王龙耐心讲解释法,被执行人刘某同意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抵顶欠韩某的债务,双方在和解协议上签字确认。但在履行交付义务时,被执行人刘某却拒不履行和解协议中约定的内容。12月20日韩某再次找到法院。
12月21日王局长在得知上述情况后,迅速派邱伯骏法官前往刘某家中了解相关情况,刘某见到执行干警后态度蛮横、极其不配合。王龙局长亲自带队将刘某拘传回肇州法院。并对刘某释明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刘某迫于强制措施的压力,主动与申请执行人韩某协商,现场给付执行款30000元,其余的款项申请人韩某自愿放弃,12月24日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结案。
事后韩某给执行局送来锦旗。“执法公正 心系百姓 青天有鉴 司法为民”,这既是执行干警辛勤工作、执法为民的真实写照,也寄托着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和支持。王龙局长表示,肇州法院执行局将立足执行主业,着眼群众所需,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风向标,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抓手,把实事办在群众的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