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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州法院组织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

发布时间:2022-04-06 14:09:59



  近日,为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求,肇州法院紧密结合全省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的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刑事部门干警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切实研究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掌握黑恶势力涉足的新领域、呈现的新形态,此次学习活动由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高立新同志主持并领学。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的颁布实施,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然要求,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有利于健全完善以法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等多种刑事相互衔接配套的反有组织犯罪法律体系,意义重大。

  高立新副院长从法律意义、法条内容及本院工作实际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章节。高立新强调要全面学习和理解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对法院刑事审判实践工作具有重大指导作用。

  通过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为今后扫黑除恶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方向,本院干警将继续深化理解法条内容的精髓,将法条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升打击有组织犯罪活动的审判能力,积极主动履行司法职能,担负起常态化扫黑除恶的重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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