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现“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成效,肇州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邹广斌主持,并担当新闻发言人,向社会通报“能力作风建设年”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肇州县人民法院坚持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牵动,结合本院实际,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先后成立10个工作专班,4个督导组,发各类工作方案11个,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提供了有力保障。
“解放思想、振兴发展”开展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全年学习计划,定期在工作群中转发学习资料,院党组要求庭科室长优先学习,其次号召法院全体干警广泛学习。各党支部组织开展党员深入学习,并要求干警学用结合,落实到审执实际工作中,努力提振法院工作精气神,年初以来,我院先后开展各类调研工作3次,全院干警撰写调研文章96篇。切实推进“解放思想、振兴发展”回头看工作,先后查摆各类问题20个,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学习型法院创建”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学习机制,结合研讨中查摆出的能力作风问题,统筹谋划“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大比武”“大练兵”,制定方案、措施和制度。认真组织“每季一测”4次,全院共74人参加考试,《统一法律适用大课堂》我院员额法官全员参加学习。
“重大决策部署督办落实”开展情况。成立组织领导小组,明确目标、制定意见、健全机制、落实具体措施,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干警积极参与的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年初以来,下发各类警示通报10余份。
“集中攻坚破难”开展情况。信访积案化解,一是“治重化积”工作有力推进。第一批重访治理交办案件1件,已于6月被省高院确认终结。第二批重访治理交办案件2件。1件已签订了息诉罢访保证书,另1件反映的问题与本院无关;二是深入开展“二十大”期间信访稳控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具体台账,共有重点信访案件13件。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13起重点信访案件当事人均稳控在当地。三是扎实开展院长接待月活动。接访月期间,共接待来访群众21件21人次,电话接谈22件22人次。院长接待31件31人次,其他院领导接待12件12人次。四是层层签订责任状,凡信访人发生赴京上访的,一律实行倒查问责。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信访积案得不到有效解决以及其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机关工作质效提升”开展情况。针对工作质效提升专项行动以及“五细”要求的具体办法,分别对照各部门自身工作内容,落实部署相关文件内容。在落实工作内容过程中,查找工作不足和短板,客观分析差距存在的原因,对自身原因及时整改,对环境原因处理解决。改变工作理念和意识,把完成当成起点,工作不止于“及格”,更要追求“高分”。提高对标标准,追求先进提升。
“司法服务提升攻坚”开展情况。聚焦解决干警队伍质效意识不强、业务能力不足、作风不优等突出问题,以增强本领能力为出发点,组织开展案件质效目标培训,加强执法司法工作经验交流,有效提升干警法治素能。组织开展2022年的优秀裁判文书活动,从全院挑选出5篇优秀文书报送中院评优。
“不良作风整治”开展情况。加强内部督察。督察室通过不定期抽查和检查,对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开展自查自纠。由督察室牵头,会同其他业务部门展开不良作风整治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全体干警对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四风”问题以及自身不良作风方面存在问题深入开展自查。常态化整治顽瘴痼疾。综合运用自查自纠、组织排查、智能化排查等方式,加大线索攻坚力度,推进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常态化运行。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对多发频发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疾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正向引领激励”开展情况。选树肇州法院先进典型,挖掘肇州法院政治素质高、廉洁自律、审判质效在全省法院排名靠前及急难险重任务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基本信息和典型事迹,在微信公众号上设立“塑形象有作为”专栏,先后发布本院干警张云鹤、王晖、王双等多名法官,取得非常好的正向引领作用。
“案件质量提升年”开展情况。围绕省院争先创优目标、质效考评指标,排查本院在70项指标中,审判质效提升方面的短板弱项,多次召开工作指标清单专项推进会,进行细致分工,做到项项有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推进措施,做到70项指标全部落地落实。
“争先创优年”开展情况。全面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依托“四个体系”,在14项目标设置“争站位、创品牌、出成果”争先创优目标,目前,目标均已完成。创立金融纠纷调解室品牌(市级),打造银行贷款类纠纷化解枢纽站。争创省级指标3项,已完成。市级指标11项,考核得满分。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二季度肇州法院在全省法院《2022年上半年各基层法院主要工作情况排名》中,我院质效攻坚继续攀升,进入全省前1/4序列,省高院为我院颁发流动红旗。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要继续讲政治、顾大局,统一思想、凝聚合力,院党组将带领全院干警,以“我将无我”之精神、“院荣我荣”之使命感,锻造“五个新肇州”肇州县人民法院高质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