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意味着农民的生计和生活质量,是农民家庭经济的主要支撑。一年之计在于春,正值春耕时期,派驻肇州县人民法院丰乐法庭人民调解员方琳与丰乐法庭全体干警通力合作妥善处理了一批农民与保险公司关于玉米种植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高效、快速化解矛盾,不误春耕生产。
起 干 戈
2023年5月14日,原告某屯二十多农户在被告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玉米种植保险(中央政策性)分户保险。在保险期限内天降大雨,原告土地均不同程度的受灾,原告要求被告按照合同约定予以保险理赔,但因受损时间、受损面积及程度无法确定且不能达成一致,导致最终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因始终未进行赔偿,双方找到村委会进行协商,在村委会的协调下仍然无果,最终农户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理赔。
听 陈 情
案件中,被告某保险公司对于双方之间保险合同理赔责任并无异议,但认为受灾的月份及受灾面积、受灾情况不同,应理赔的金额也不同,土地实际受损面积和情况并未达到颗粒无收,也不应按照全部绝产的情况进行理赔。原告认为土地已全部受灾绝产,要求按照保险合同的投保面积和最高赔付金额予以赔偿,双方各执己见,均表现出了“绝不退让”的架势。
化 纠 纷
了解案件情况后,人民调解员方琳在庭长的指导下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考虑到2024年春耕时节在即,农民们急于准备新一年的耕种,且涉案土地面积大,户数多,一旦处理不好,直接影响双方的经济利益。时间紧任务重。接到该案件后迅速做出反应开展工作,为不影响案件进程,采取“两步走”方式,在调解阶段加大力度的同时,要求大家及时准备证据材料以备调解不成后马上开庭审理,随时做好跟进强化,实现在诉求上予以回应、证据上予以指导。
案件发生时,人民调解员方琳上岗不足十天,经验少、对涉案当地情况了解不尽详细,但依然在调解工作中有序推进,与双方多轮沟通,首先根据农户提供的证据找到保险公司了解双方争议焦点,再找到村民代表与其沟通目前大家真实诉求,中间通过几十个电话的反复沟通,最终将双方约至法院进行调解。过程中与农户一对一沟通,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情况并记录,且耐心释法明理、将每一步的程序对其告知,因如果到诉讼程序,农民需要提供涉案地块相应的损害程度鉴定报告和可能涉及到的证据材料,否则也是于法无据,对其不利,方琳耐心的与其沟通讲解,讨论是否可以相对降低诉求标准。在与保险公司沟通时,让双方换位思考,争取到保险公司赔付的最高金额后,与农民一一商量是否对金额满意,经过人民调解员方琳不厌其烦的反复双方沟通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被告保险公司五天内将赔付款项分别打到对应农户账户。在本案过程中调解员发挥了最大能动性,响应最高院推进多元解纷工作号召,虽然法律知识及相关调解经验有所欠缺,但是积极认真的学习、沟通,最终使本案达成了最好的解决效果。
春耕备耕涉及百姓民生,土地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和谐稳定。肇州县法院丰乐法庭持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挺在前面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四化四解四到位”多元解纷体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最大限度发挥诉前调解工作服务,节省当事人时间金钱成本,以更强烈的责任担当、更优质的保障服务、更务实的司法举措,将司法触角延伸到基层每一个角落,把司法惠民贯穿到办案的每一个环节,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