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判决如何化作活蹦乱跳的母猪?当司法权威与执行现实碰撞,肇州县人民法院通过灵活的执行方式,以善意破题、巧思破局,书写了一首司法为民的新实践变奏曲,让“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流到胜诉权益人的腰包里。
案情回溯
2024黑0621执1145号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孙某因经营失败导致资金链断裂,虽积极配合执行,但确实无现金履行能力。面对申请执行人肇州县马某兽药店急需回笼资金的诉求,法官多次实地走访,发现被执行人孙某养殖的母猪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
灵活执行
执行团队决定采用“以物抵债”方案:经双方协商,9头能繁母猪按市场价抵偿剩余债务。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确认,确保财产价值公允。双方均对母猪健康状况、繁殖能力无异议。
完美结局
“这些母猪正值生育黄金期,转手就能变现,比走拍卖程序快多了!”申请执行人在完成交接后感慨。被执行人孙某也如释重负:“感谢县人民法院给我留了翻身机会,保住了养殖场基础种猪群。”
被执行人孙某的9头能繁母猪“走”上执行现场,既让申请执行人的权益“落到了口袋”,又为困境中的养殖户“留下了活路”。这场“猪”联璧合的执行实践,让司法温度在田间地头生根发芽。
法官说法
“善意执行不是降低执行标准,而是使执行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本案承办法官表示,针对涉农案件特点,法院采取“放水养鱼”策略,既保障债权人权益,又为债务人保留生产能力,真正实现“办理一案、盘活双方”。
从“执行僵局”到“双向奔赴”,肇州县人民法院用司法温度诠释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此温馨提示:诚信履行生效的法律裁判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拒不执行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