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也将如约而至,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迈入崭新的历史阶段。为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根千家万户,肇州县人民法院紧抓这一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干警深入县老街基公园广场和法治广场,开展了一场有温度、有深度、有力度的生态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将法治春风送入寻常百姓家。
活动现场,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核心内容,结合非法排污、乱砍滥伐等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并针对群众关心的耕地林地保护、秸秆焚烧等民生问题逐一解答。不少群众驻足聆听,主动咨询生活中遇到的生态环境法律困惑,现场互动气氛热烈。
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次,累计覆盖群众300余人。现场群众纷纷表示,这次普法接地气、听得懂、记得住,今后一定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共同守护家乡的绿水青山。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肇州县人民法院将立足审判主责主业,不断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常态化开展生态普法、以案释法等宣传活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以法治力量护航绿水青山,为辖区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